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工人对残疾鉴某某论不满的问题?

工伤索赔
2023-07-09 12: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劳动者如果是对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如果是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残疾鉴定结论长期有效,但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时间有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