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打工可以在本地办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07-09 13: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在外地打工的地方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就等同于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当事人是能够在外务工的地点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就等同于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但只能是诉讼离婚,不能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在在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或者是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外地居住满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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