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两个女儿,我姐姐招在家里的,我是嫁出去了,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娘家,生产对里的的一切福利我都享受,现在我家拆迁,我们这里招到别的地方的儿子能回来分到房子而且他的户口都不在家里,我就不行,拆迁办的说儿子可以女儿就不行,我想问问是不是国家有这个政策

2019-05-29 09:3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 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内容有:  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  二是通过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是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称原条例)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  四是规定政府是征收补偿主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是明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原则进行补偿。
    对评估中应当考虑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及装修和原有设备的拆装损失补偿等问题,将由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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