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双方离婚准备走协议离婚的程序,但不知道如何协议离婚,请问:如何协议离婚才算符合法律的协议?

离婚
2018-08-10 09:5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小结:协议离婚的程序与需要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以及子女分配问题无异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离婚。协议离婚不像诉讼离婚那么麻烦,所花时间也很短,一切商定后,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4、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5、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