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c有贰万元人民币借款收据是2003年4月8号并且有村委会公章,连村委负责人和村委四人证明此借条。此借条明确规定6个月付息丨0℅,由于债权人在外经商沒有及时追讨,负债人也

2019-05-29 09:4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关于借款追逃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中,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即丧失胜诉权。
    2、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银行报案后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处理,期间一直在侦查未结案,所以诉讼时效还没有重新计算,因此,2016年起诉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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