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电动车撞坏了,怎么赔偿,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9 15: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人被车撞了可要求下列相关赔偿: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并且其具体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所指出的数额予以确定,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还需要赔偿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汽车撞人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实际的支出以及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赔偿费用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营养费;
    6、护理费;
    7、残疾损失费用;
    8、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