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房产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9 16: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办证的房屋的区分:
    1、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
    2、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归谁的确认方式:
    1、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归属达成协商的,由双方协商确认;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且该房屋仅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该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子婚后办房产证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按揭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共同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以结婚居住为目的,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