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想在贵阳领结婚证,家人不给我户口本,有什么办法处理吗?

2023-07-09 18: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首先说明,虽然的确是有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方法也可以借鉴,但是不鼓励,还是希望能与父母协商一致,让自己的婚姻得到父母的祝福。
    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一本户口本,但是,必须本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当然,因这两年不断的有包括公安局在内的政府部门推出各种便民措施,也不排除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甚至是跨省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的可能,只是这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在补办之后,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户口本了,也就可以去民政局进行下一步的结婚登记了。
    当然,还是希望能够与父母沟通协商,弄清楚父母不同意结婚的原因是什么,针对具体的原因,打开父母的心结,一家人开开心心和和气气的结婚登记。
  • 户口本找不到不可以办结婚证。办结婚证户口本找不到了,可以去开户籍证明或者补办户口本。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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