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娘家的姑娘,户口在娘家,请问,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2023-07-09 1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申请最基本的前提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户口在娘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说实话,申请成功的难度很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 户口在娘家,一般来说是有宅基地的。但是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也就是说虽然户口在娘家,由于一户一宅的规定,当在夫家分了宅基地之后,在娘家也是无法参与宅基地的分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法律分析:不能够。只有乡村村民(乡下户口人员)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娃儿达到法定年纪结婚确需分户,而宅基地不够准则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村民),无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乔迁的;
    (四)符合法律限定的其他情形。乡村村民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或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