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交公司修车的 由于一时的疏忽边盖门未关导致其他员工将其撞坏,又经另一修理工修理导致手割伤. 现公交公司说是因为我一时的疏忽导致这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要求我赔偿被撞坏的车量以及手被割伤公司的全款,又停了我的工作说等待处理,请问是否合法?

2019-05-29 10:1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受伤的话,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
    1.医药费:包含已经用掉的和将来后期治疗费两部分;
    2.误工费:如果是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可要求按一定期限计算误工费用;
    3.伤残赔偿:客观合理的提赔偿要求,可在出院后找当地正规的伤残鉴定单位出具伤残鉴定报告,依据此报告提赔偿金额,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所得赔偿标准相差较大,值得
    4.伙食费:这包括伤者和陪护的餐费;
    5.交通费:包含救护车费,平时伤者,陪护往来医院的交通费;
    6.陪护费:就是陪护人员的工资。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被撞,在机动车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方便事故损失的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应该做到:

    (1)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3)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