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位不变,工资不变,但工作内容变化很大,属于转岗吗?

讨薪
2023-07-09 20: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的,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与单位的合同中约定了单位可以调整岗位,则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但如果没有约定,单位应与本人协商,如果在待遇上有变化而合同固定了待遇的,可视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根据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 法律分析:可以,转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拒绝。如用人单位以此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转岗是要变更合同的,转岗后劳动者在工作内容、岗位、薪资扥方面的权利义务有了变化,在原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