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很显然,其中的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法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尤其是无效合同对当事人影响更大。那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包括以下几点: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
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