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有精神而男方提出离婚的如何办理

起诉离婚
2023-07-09 20: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办理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审核通过的,男女双方可在离婚冷静期后,可以申请离婚证;
    2、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让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备离婚材料;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夫妻一方想离婚按照以下方式办手续: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有两种办法:
    1、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受理,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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