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交了一个半月,但实际只住了一周,当时也并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房东退房租吗?房东目前的态度是不退

房屋租赁
2023-07-09 20: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没合同且还没住的可以与房东协商退租,房东拒绝提供合同租客仍进行入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租,承租人应当将租赁房屋恢复原貌后立即搬离,腾退房屋。但如果房东只是口头说不租了,没有实际行动拒绝续租的(即租客继续居住不提出异议),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订立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子还没住没合同可以与房东协商退租,房东拒绝提供合同租客仍进行入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