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投靠父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子女抚养
2023-07-09 21: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对父母子女的规定有:
    1、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
    2、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
    3、父母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父母和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夫妻投靠入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3、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入户证明;
    4、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5、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6、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无法直接进行抚养或者赡养行为,应当给予抚养或赡养费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