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凌晨四点多,下雨,有雾,道路视线不好,追尾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大货车没有打双闪,也没有放置三角架之类的警示标牌,请问这起交通事故,是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9 21:3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情形:
    1、车辆或行人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2、机动车之间追尾、倒车、滑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3、因自然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例如洪水、闪电、火山喷发等;
    4、其他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停着的车“撞”死人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如属于违章停车的,对事故的损失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以下情况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或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2、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或未按规定变更车道事故;
    3、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及未按规定调头、超车、停放、装载等事故;
    4、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5、道路施工方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