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的时候晕倒摔断了门牙,公司连医疗费都不报销,说意外险过不去,是自己的原因,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10 00: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想进行工伤维权,首先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之后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 员工工伤意外险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遇到意外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导致或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进行工伤意外险赔偿三个步骤:
    1、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了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索赔程序。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相应工伤待遇一般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之后有歧义,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双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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