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申请下来后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吗?

工伤索赔
2023-07-10 02: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索赔途径有:
    1、双方协商,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
    2、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申请下来后,对于不重复性的赔偿项目,受伤职工可以找肇事者赔偿。肇事罪的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项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费用: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以下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