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解雇了我,已经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0 04:0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务合同解除了,还能要求赔偿吗
    1、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务合同要不要给补偿金,要看劳务合同是否有约定。分别是:
    (1)没有约定的,不需要补偿;
    (2)劳务合同有约定的,那么就需要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当事人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不给的,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若是本人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或经济补偿;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行为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