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导致踝关节和腓骨粉碎性骨折,请问在南阳哪里做工伤残鉴定,我的伤情能评多少级?

工伤索赔
2023-07-10 04:1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注意事项: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在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可以申请;提交劳动能力决定资料应当齐全;其他。
    工伤鉴定提交资料: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伤残鉴定去社保行政部门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只要构成了劳动能力障碍,都能鉴定上等级,最低等级为十年。如果鉴定不上等级,则说明没有构成劳动能力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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