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不是医院出生的,2006年出生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2023-07-10 06:2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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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 出生证明丢失的补办方式:依法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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