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租房里的东西坏了,确认租客损坏了,但是租房期限还有几个月到期,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吗?

房屋租赁
2023-07-10 06: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租客在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缴纳一定的押金,如果造成原有设施损坏,这个可以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损坏物品价值较大,押金不足以抵扣,那么和对方协商追加赔偿,如果拒不赔偿,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对方,如果相差金额不大,那么最好还是息事宁人,自认倒霉了。
  • 法律分析:押金是在租房的人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的,扣除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跟水电费是两回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可以。押金一般在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