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二人经人介绍结婚生子,但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为琐事吵闹,丈夫一再退让。可女人得寸进尺,经常辱骂老人,恶语相向,不堪入耳。长辈亲朋多次调解无效,好不了两天又重蹈复辙,好吃懒做不说,对孩子更是一概不管。直至前两日,女人用刀砍丈夫四刀,前两下没砍到,转而向头部砍去。丈夫用胳膊去挡,结果将右胳膊神经线伤到一条,两条伤口中最长的缝了15针,并伤及了骨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丈夫欲起诉离婚的同时追究女人的刑事责任。法院会判决离婚吗?女人犯故意伤害罪会被定刑吗?

离婚
2019-05-29 10:41: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不能证明,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此时只能反复起诉,经过2-3次起诉,法院可以最终判离,但是每次起诉之间要间隔6个月。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小孩的,可以由男方抚养。
    2-10周岁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法院就判给谁的原则处理,具体考虑各自的经济、住房、身体心理以及小孩子一直由谁来带大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自由裁量。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
    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因此,当双方为此而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只能诉诸于法律,而协议书上的内容也不是完全会被法院认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离婚,就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扣押,拍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