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拒绝支付抚养费,能否相应拒绝对方探视

子女抚养
2023-07-10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拒绝探视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探视。另一方不给抚养费与行使探视权之间不存在关联性。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不是拒绝探视的理由。如果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得拒绝对方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