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刑事辩护
2023-07-10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以下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