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在工作时意外受伤,但也因此意外损坏了公共设施,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10 08: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
  •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一般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当事人在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属于意外情形,工友依法被认定为工伤,且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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