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领结婚证之前男方的房子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10 09:0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可以。相对于第三人而言,因房管局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男女双方,故第三人相信该房屋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其自愿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就表明自此该房产将属于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男方婚前买房婚前能加女方名字。是否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名字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个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此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若是任何一方处分该房产的应当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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