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他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风险?

抵押担保
2023-07-10 10:2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担保人的风险主要有: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下。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通常担保人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下。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当事人为他人担保,会带来以下法律风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担责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