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的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0 11: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满意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不满意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结果不满的,一般不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赔偿事项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满的,一般只能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五十三条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