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撤店但我是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调店我不去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0 12: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想赔偿给员工调店,公司不能强制要求员工调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公司的店面并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如果店面被撤掉,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调整岗位,公司也应当重新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如果不能重新工作,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撤柜调店不去的,有补偿。安排劳动者调店的,需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