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籍在原学校,本人想转学,原学校要收一万元才能转学,违法吗?

2023-07-10 13: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学籍可以转的。
    只要接收学校同意转入,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出,就可以办理转学手续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四 建立加强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加快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要建立学籍核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我部安排教育管理信息化经费和其他经费时将与《办法》实施情况和成效挂钩。
  • 法律分析:学籍如果在原学校,但是孩子转学了之后,两边都要交学费的话,其实并不是合法的,可以交一些学籍管理费用,这是允许的。因为并没有去原来的学校上学,所以这个学费的处理方法其实是不大公允的。
    但是有很多的学校当学生转学之后,学籍还保留在学校里面。那么这些学校就会要求学生交这个学校的学费,所以如果学生被要求交这些学费的话,那么是可以去沟通的。法律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按省定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 1、 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你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
    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你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你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你的小孩打转学证
    3、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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