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了6个多月,还没解冻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3-07-10 14: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被异地冻结6个月通常是公安机关因为侦查等需要,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冻结6个月。这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个人想要申请解冻需要提交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犯罪事实。
    当6个月到期以后,公关机关不继续冻结,则该卡片的冻结状态自动解除。在银行卡被冻结期间,只要向公安机关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性,公关机关即会对银行卡的冻结状态进行解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 银行卡被异地冻结一般时间是6个月,它通常是由于公安机关侦查等的需要,就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冻结6个月。这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个人想要申请解冻需要提交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犯罪事实。
    当6个月到期以后,公关机关不继续冻结,则该卡片的冻结状态自动解除。

    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泄露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尤其是短信验证码。
    自己的个人资料也要注意保护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不要随意告诉陌生人。
    在密码设置上使用不易破解的密码,避免使用生日、证件号、或者简单数字组合等方式进行密码的设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拓展资料:
    银行卡会被冻结的情况:
    一、你的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你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你的实际偿还能力来给你制定透支份额,当你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你的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你的部分冻结掉。
    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你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你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你的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
    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你的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
    六、你的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 这种情况下造成的银行卡异地刑侦临时冻结三天,3天后不会自己解冻。
    具体如下:
    1、银行卡被异地冻结一般时间是6个月,通常是由于公安机关侦查等的需要,就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冻结6个月;
    2、这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个人想要申请解冻需要提交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犯罪事实。当6个月到期以后,公关机关不继续冻结,则该卡片的冻结状态自动解除。
    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