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27日上午,我爷爷在与人争执中被打伤了。后来被左右邻居拉开了。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虽然心里生气,但想到马上就要过年了,我爷爷说算了。没想到晚上10点多,我们一家睡下之后,上午打我爷爷的那个人带着他的儿子来踢我家门,我们没有开门,过了几分钟后,他们还在踢,我忍不住了,推开楼上的窗门骂了几句。之后他们拿起石头就砸我们家窗门,砸了十多分钟,把我们家窗门砸的稀烂。请问这事该怎么解决

2019-05-29 11:48: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