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户口到母亲名下需要什么条件?

2023-07-10 16: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的流程如下: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4、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孩子上户口需要: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