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际商业仲裁与国内商业仲裁有何不同?

劳动仲裁
2023-07-10 20: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际商业仲裁:是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争议的途径之一。通常在争议发生时,双方通过自己订立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范围: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提单、运单等运输单据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纠纷;
    2、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集装箱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发生的争议;
    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发生的争议;
    4、船舶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纠纷、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纠纷;
    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纠纷;
    6、双方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二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内商事仲裁有何异同点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第三者,即仲裁员或公断人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依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并承诺自觉履行该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的一种制度。
    国际商事仲裁的优越性:首先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具有解决争议的迅速性,具有必要的强制性。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具有司法裁判性质;具有国际因素的仲裁制度;不属于国际公法管辖,处理的是具有跨国因素的私人之间或私人与国家之间的商事争议;依据的主要是有关国内法;仲裁裁决可通过国内法院予以承认和执行
    国际社会从20世纪初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律文件。包括有法律依据:《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这是目前国际社会在商事仲裁方面一个最具普遍性的国际公约。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签订(通常被简称为《纽约公约》)。该公约于1959年6月7日生效,共16条。已有100多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
    (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公约》 这是目前国际社会专门规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一个国际公约。
  • 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由于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不同,我国分别对这两类合同争议的仲裁规定了不同的仲裁机构,即我国仲裁委员会分为两类:一是对国内合同的仲裁委员会,是各地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二是对涉外合同争议的涉外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商会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它可以在一些地方设立办事处)。
    一、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有哪些作用
    1、仲裁权权行使主体产生的程序保障
    2、仲裁权取得及行使的程序保障
    3、对仲裁权抗辩的程序保障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能
    1、常设仲裁机构
    2、临时仲裁机构
    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