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工资拖欠半年多了。现在还要扣我的一部分钱。

讨薪
2023-07-10 21: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可以自己规定扣工资,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法规定了以下拖欠工资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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