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年前,奶奶去逝,留下一套50年代的老房子,生前并没有对房屋分配做出任何约定。当时房子看上去就是个危房,不值钱。唯一的叔叔率先说不要那套房 其他的姐妹也不方便说什么,于是房子顺利的过户给了我的父亲,父亲完成了对该房100%的继承。这9年大家都相安无事,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但是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啦,兄弟姐妹都要来分房,请问,他们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打官司,父亲若想实现100%的房屋所有权主张,胜诉的概率有多少?

2019-05-29 12:21: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应该提交的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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