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右手无名指断了,请问怎么赔偿,工伤,治疗半年了,

工伤索赔
2019-05-29 12:33: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已到期是否续签得看你的伤残鉴定,如果是
    一、
    二、
    三、四级,用人单位是必须保留劳动关系的。如果是五六级或七八九十级,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但是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续签,他怕麻烦)
    2、等工伤伤残鉴定明确以后,可以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工伤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到期或本人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无论什么时候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以患有乙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餐饮服务等特别行业。不过用人单位应该会以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为由解除。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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