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单位不给出离职证明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0 22:3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应该怎么办
    1、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以下: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
    2、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
    3、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
  •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与公司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开具离职证明;
    2、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具体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
    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