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生出资买房,需要还贷,只写了男生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0 22: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有例外: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且房产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应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写一方名字房子也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在房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是两人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