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次,卖家说用过就不能退货,但是有一个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我这样不能退货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11 00: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是指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有权申请无理由退货服务 ,商家需配合买家完成退货。如超过签收后的7天,买家因个人原因如拍错,多拍,不喜欢,不想要等理由申请退货,商家有权利拒绝买家的退货申请,同时需在拒绝退款协议的时候详细的退款页面上注明拒绝原因。
    如果商家不配合退还货物的,买家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一、用过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1、部分商品用过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服装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纺居家日用、母婴用品、宠物用品、图书、珠宝钻石类、家具、家电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不享有无理由退货权商品有哪些
    不享有无理由退货权商品具体如下: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部分商品用过,也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服装服饰(除贴身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纺居家日用、母婴用品(除食品、贴身用品)、宠物用品(除食品、药品)、图书、珠宝钻石类、家具、家电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