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私立全封闭学校上学期间,孩子打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1 01:1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孩子在学校课间打架受伤,侵权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何界定学校是否有责任,法律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只有学校能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能免责;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除非有证据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等机构才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学生在学校上学,学校自然承担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职责,学生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打架受伤的,家
    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学生在学校上学,学校自然承担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职责,学生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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