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搬迁不跟进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1 01:4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劳动者不愿跟随,如果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与其解约,一般没有补偿金;但如果是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则劳动者有补偿金,按本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公司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重要内容。工厂的搬迁,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情况,可以申请补偿,而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未缴纳社保的,应该给员工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企业搬迁补偿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在企业因搬迁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也无法就新的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按照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不是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