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解除合同后,中介是否需要收回

二手房
2023-07-11 03: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二手房合同后,中介一般无需收回。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一式四份,银行自存一份、房产局一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房屋中介无权收回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手房解除合同后中介不需收回合同。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一式四份,银行自存一份、房产局一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房屋中介无权收回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手房解除合同后中介不需收回合同。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一式四份,银行自存一份、房产局一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房屋中介无权收回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