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一般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1 03:1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估人应当提出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办案人员签名的残疾评估申请;
    2、损伤开始时和治疗结束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光片和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在评估被扶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当携带评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
    5、评估应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已确认并发症的治疗终止。因调解尚未终止治疗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未造成人身伤亡,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有争议的,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无法解决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报警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其中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