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债务人不还钱,我能拿走他家值钱的东西还债吗?

债务追讨
2023-07-11 05:18: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人不还钱的,不能拿走他家值钱的东西抵债。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是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强行搬走债务人的财产,是属于侵占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侵占罪
    如果因债务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达到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也不可以通过拿走对方的财产抵债,这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除非经过对方的同意,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