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写的一年押一付三期间,如果不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租赁合同
2023-07-11 05: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签一年付3押1在合同履行满一年到期退房之时退还一个月的押金。承租人无过错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时退还;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虽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其约定的,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签一年付3押1在合同履行满一年到期退房之时退还一个月的押金。承租人无过错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时退还;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虽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其约定的,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签一年租房合同付3押1的,应该在合同履行满一年到期退房之时退还押金。承租人无过错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时退还;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虽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其约定的,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