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南京租了房子,但还没住满一个月,要不要退房租和理?

房屋租赁
2023-07-11 06:2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退,但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法律分析: 退租时,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如果是提前租客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也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的房屋。如到期后承租人继续租住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合同没有固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