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夫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款,主要是男方公积金还款,离婚房子我能分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1 07: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分割的原则是: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为房屋产权登记人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分割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方式是:还贷部分双方各占50%。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房子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的分割是还贷部分双方各占50%。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房子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