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处理要遵循是男女平等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等原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
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